企业申请专利的策略包括些?是专利申请的选择策略、具体策略和注意事项?东莞专利申请
一、企业对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选择策略
专利是法律授予发明创造的一项独占权。它既可以是一项产品,也可以是一种生产方法,也可以是解决某个问题的技术方案。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应选择经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可和批准的代理机构,由专利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务,慎防一些冒充代理机构的组织或个人骗取财物。东莞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知识产权局和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可和批准,汇集商标、专利和版权方面的精英团队,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代理服务的性机构。
二、企业申请专利前的具体策略
在现代社会中,专利申请策略的研究已经成为企业专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选择好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保护产品和方法,其获得授权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对创造性的要求较
高,保护期较长;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其获得授权只需经过形式审查,审查周期较短,对创造性的要求较低,保护期较短。近年来,作为一种专利申请策略,就一项产品发明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即重复申请),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采用,这样做的好处是:通过实用新型专利能更早地获得专利保护,且当发明的创造性较低而不能获得发明专利的保护时,依然有实用新型专利的存在而提供保护。
把握好关键时间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多个申请人可主动掌握的时间点和时间段,灵活掌握好这些时间点和时间段是企业专利申请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时间点和时间段包括:
2、把握专利申请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该选择好申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越早越好。
要求优先权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该在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如果欲要求优先权,将有十二个月的主动掌握时间。
公开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请求早日公布,从而选择"缩短"还是"用尽"十八个月的时间。
实审请求时间。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将有三年的主动掌握时间。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时间。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答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及以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一般为两个月的延长期。这些规定为申请人提供了数月可主动掌握的时间。
3、积极提交有关资料
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六条款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还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前,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企业应该学会运用上述规定,当企业急于获得专利权时,应该主动提交相关资料以帮助审查员更快地对能授予专利权作出判断;当竞争对手的专利公布后,应积极研究,力求从中发现不具备专利性或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之所在,及时向专利审查部门提供证明,给该专利申请的终授权设置障碍,或延缓该专利申请授权成功TUHW140808。